返回列表 發帖

認清摸貨風險 切勿人炒我炒

老樓俱樂部 劉兆昌
市場出現摸上摸個案,令老樓回想97年樓市高峰期時的景象:上午買樓、下午賣樓的炒賣熾熱日子。雖然樓市疑似回穩,不過欲短線炒賣大茶飯的風光時刻不再,尤其是手持現金不足的炒家,風險非常高。

一般摸貨,意指在成交期之前把物業單位轉售獲利(淡市時可能會蝕讓),假若合約在2010年X月X日下午5時前成交,新買家要在當日下午1時或更早時間完成交易,好讓賣家能夠順利送交尾數予第一手業主。

摸上摸,換句說話,涉及第三名買家,交付尾數更早,如此類推。所以在越近第一份合約成交日,最後一手買家需要具充足時間辦理買賣手續,假若當中其中一份合約未能在指定時間之前交付餘額,骨牌效應下可令數份合約告吹,最終賠了訂金,還可能被前一手業主追討損失。

在物業高峰期時,物業資訊沒有現時那般透明或發達,炒家透過代理要求給予更長的成交期,如三個月至六個月,好讓在樓市預期升溫之際,尋找新買家。

通常在這段檔期,除了要付首期、律師樓辦理買賣合約和釐印費外,其餘如代理佣金和按揭律師費不用準備,待合約完成日才支付,因此抱大安主義,更有充足時間在成交期轉售。

過去數年,二手業主不會給多於三個月的成交期,新買家被指定為炒家,業主通常存有介心,「給你賺不如自己賺多點」,資深炒家由於擁有本身相熟律師和銀行,在多次買賣經驗取得了交易默契,也會預留時間來辦理相關手續,以期做到萬無一失。

但炒家新丁一般欠缺相關交易專業團隊,一旦臨近成交期時,方知道時間緊逼,無法找銀行辦理按揭,同時沒有充足後備資金周轉,或許會賠訂收場。

這類摸貨現時多在新盤入伙期出現,如天水圍聣慧豪廷、新蒲崗譽港灣之類,但近年樓價升,出現摸貨成交回升之際,假若不是非買不可,或是心儀單位可遇不可求,老樓都是建議摸貨免問。又或是本身是資金不足的買家,在銀行收緊按揭下,摸上摸估價可能不足,那時才招損失,那就無謂啦。
一切有為法  如夢幻泡影
如露亦如電  應作如是觀

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