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後由 Michael-1974 於 2010-10-14 10:02 編輯
今期1仔報導摘要:
1.今年5月政府己悄悄將1幅15公頃非郊野公園地改變用途, 不用立法會審批也可變成堆填區.(早前被方議員踢爆了)
2.這次擴建,市民無法煞停
3.該地由"不能作堆填的深水海旁工業" 改為"可堆填休憩用地",明年動工,landfill延長6年.
4.可繞過城規會審批, 又唔使立法會批淮, 随時可開工, 政府專登唔講
5.雖然立法會有最後撥款審批權,但只要拆細工程, 少於2000萬, 無須立法會審批 |